我在乡镇工作的所见所闻

公元1999年,我去商业总公司当老总。任命只需一张纸,领到一堆大萝卜:公司权益一亿一,负债竞有一个亿。人欠公司不还债,公司欠人追比急。满地鸡毛尘土飞,一团乱麻没头绪。

手忙脚乱紧对付,一群讨债的找上门来,拎了两捆瓶装啤酒,有的办公桌上打扑克,有的铺几张报纸地上睡,有的抽烟喝啤酒,把办公楼搅得乌烟瘴气。一不骂人二不撒野,同事们没人愿惹事,出门躲进别的科室,你就是报警110,警察来了也没办法,欠债不还就输着理。

我在乡镇工作过,这种事情见多了,官僚习气要不得。农村人本来地位低,威胁恐吓他不理,光脚不怕穿鞋的,放平身段和职务,称兄道弟喊哥们儿。行走江湖跑码头,翻脸更比翻书快,用他们的方式去解围,江湖道理才是真理。

我把事情摆平后,请他们喝了一顿酒。原来他们都是城郊村的农民,把上门讨债当生意做。我突然心生一条妙计,声称愿意和他们交朋友,明天见我有好事。

第二天领头的来见过,首先先签订一份协议书,声明他们是总公司的讨债队,不得违法乱纪打骂人,把各公司的债务委托给他们,拢共有300多万过期债务。一年以上的债务给付10%的报酬,两年以上的给付20%,以此类推,五年以上最高给付50%,只催债务不收钱,后边跟着财务人员,具体办理转账提成事宜。

有人骂我是小人行径,我便回怼他是“老赖”。说实话,这种办法不太光明正大,也是特定条件下,不得已而为之。现在法律法规已经健全,还是慎用不用为好。写出来不过为博君一笑。

图片[1]-我在乡镇工作的所见所闻-乐学小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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