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刑统,唐律疏议的继承者

宋太祖建隆四年(公元963年),时任工部尚书判大理寺窦仪主持立法,是年7月制定完成了《宋建隆重详定刑统》,简称《宋刑统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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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刑统,唐律疏议的继承者

宋刑统

《宋刑统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。不过《宋刑统》的影响力相对于前面介绍的几部重要法典要差很多。甚至很多人都认为《宋刑统》仅仅是把《唐律疏议》抄了一遍,稍加修改。实际上,《宋刑统》还参照了唐宣宗大中七年(853年)颁布的《大中刑律统类》,实施将律、令、格、式、敕混为一体,分门编排的体例。

当然《宋刑统》并非全然照搬没有任何改变,对于五刑制度,《宋刑统》就增加“折杖法”将笞、杖、徒、流折合相应的臀杖或脊杖,作为原刑的代用刑。像小时候从央视版《水浒传》里看到的脊杖二十,一百,刺配某某地就是《宋刑统》的新规。此外《宋刑统》还删除了《唐律疏议》中部分过时文字,卷十二增加了“户绝资产”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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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刑统,唐律疏议的继承者

脊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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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刑统,唐律疏议的继承者

武松被刺配

总体来说,《宋刑统》除了极少数的创新处,没有什么亮点,这也间接显示出《唐律疏议》的完善以及强大的影响力。而宋朝之所以没有一部足以影响后世的法典,与其偏安一隅,国土狭小有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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