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家的房子是1964年父母修的土坯结构,后又在1978年增加了两间红砖房,形成4大间的整体结构。四个兄弟姐妹此后陆续考上大学把户口迁出,父母也先后离世。到2017年时房子已达53年,许多地方已成危房不得不拆旧重建。正当挖土机开始拆屋作业时,一股伤感旧情立即涌入我的脑海,身子不由自主地面对老宅跪了下去,泪水不停地在眼框打转,那种追思父母当年修房子的艰辛,怀念生我养我伴随儿时喜怒哀乐的情感由然而生,无以自拔。突然灵感一动,必须保留一部分父母留下的遗产作为念想,以寄托哀思,免得后悔。于是就留下了1978年增加的两间红砖房的一层,并将伴随父母一辈子的床铺,衣柜,沙发,饭桌及椅子五大件摆放到一个房间,当作陈列馆式的保留了下来,窗户门板一概保持原样,墙上挂着父母的遗像,只将外墙进行粉饰便于与新宅一致,最终形成了如下结构,右边一层高的就是父母留下的房舍。
新房竣工后,这间陈列室内部也没有粉刷,一直保留原貌不变,平时也用父母曾经用过的锁锁住而没打开。但每次回老家时都会打开门烧柱香,对着父母遗像跪拜一番,遇上父母忌日或春节期间还会单独敬奠。就因为这么一个举动,特別是春节期间弄得心情总是伤感,按照农村的说法是不吉利的,加之房子与新宅之间结构搭配上与別人比显得很独特,兄弟姐妹及我妻子颇有怨言,因为我是长兄虽然表面不说,但内心还是不太认可,而且表示如果不留这么个陈列室,反而不会那么伤感,春节气氛就会好些。
友友们认为我这样做合适吗?是不是应该把父母遗物处理算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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