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土地改革由实践走向科学

农村土地,自解放初期的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,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,再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,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由实践走向科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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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土地改革由实践走向科学

什么是科学?科学是关于自然、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。很显然,农村土地改革的科学,必然孕育在农村土地改革实践的事实当中。

一、农村土地改革,最主要的历史事实:

1、社会主义物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,彻底推翻了中国几千年来,地主利用农村土地剥削和压迫农民的不公平制度。实现了中国农民千百年来,梦寐以求的“耕者有其田”。1951年全国进行土地改革,给农民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,实行分田单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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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土地改革由实践走向科学

2、1956年开始组织互助组、合作社,到1958年人民公社化。集中全体社员的力量,对农村土地,进行大规模大面积平整,实现农村耕地成方连片;开展水电基础设施建设,达到旱能浇、涝能排,农田电力装备齐全;基本农田耕地田间道路基本成型。完成了农民个体,无法完成的农业耕地的基础设施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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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1978年开展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,农村土地改革的实践开始向纵深探索:

一是农业耕地承包到户,农村土地由集体集中经营,转变为以农户为主的分散经营,土地与农民劳动———生产力的两大要素的紧密结合,产生出了适合农作物稳产高产的耕作方式。同时,创造出了农民的劳动与土地紧密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。

二是农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,使农民与土地更加紧密结合在一起,更确切地说是把农民对于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利,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,确保农民基本权利不受侵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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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——农村土地所有权、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。用法律制度规定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,承包权归属农村集体中的家庭农户,经营权可以进行流转。为农民与土地的分离和相对运动,奠定理论基础和实践操作。

二、农村土地改革,由实践走向科学。

第一、土地革命的成功在于实现了“耕者有其田”,全国农民对土地拥有了人人平等的使用权利,1951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实行分田单干三五年的实践,发现农业耕地存在土质盐碱、沟壑纵横成群高低不平和旱不能浇涝无法排,影响农业生产的三大障碍。这三大障碍,仅靠农民分田单干个体力量是无法快速克服的,同时,也是与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党的总路线相背离的。因此,现实中的发展,诞生互助组、合作社,成为当时历史的必然要求和必然选择。

第二、从互助组、合作社,到人民公社的农村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农业大生产运动。依靠群众集体力量,深翻土地、平整沟壑,耕地成方连片;根治海河、黄河和淮河,大兴水利建设,引黄灌溉,农田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备,基本达到旱能浇涝能排;土质土壤盐碱化得到彻底改良和改变;田间道路建设基本完成。基本根除了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的三大障碍。三十年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的实践,发现影响农业生产发展的土地三大障碍被消除掉之后,农民的生产劳动主动性——因土地与农民的劳动被生产队隔离开,收获成果却不尽人意。虽然农业生产稳定增长,但与农民渴望得到温饱的愿望还相差甚远。于是,小岗村农民的分田承包的伟大创举,席卷全国,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运而生。

第三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使农村土地与农民劳动实现了紧密结合。这种结合,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和主动性,强劲的农业基础,带动整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高速增长,达到全面小康,人民和国家都富了起来。这种结合的实践结果,充分证明农村土地改革形成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已经走向“土地是财富之母,劳动是财富之父”的土地与劳动结合越紧密,越能创造更多更丰富的社会财富的科学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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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土地改革由实践走向科学

综上所述,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,特别是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深入探索,农村土地三权分置——土地经营权流转触及到全社会每个成员,从而实现人的劳动转换——可以从事农业生产,从事工业生产,还可以随时经商办企业,人的劳动更加灵活多元化。

由此可见,农村土地改革,已经由实践架构起了土地(自然)、劳动(社会)和财富(思维)三位一体的知识体系而走向科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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